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2022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宗英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104

各市县开放大学:

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努力提升自身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苏开放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在籍在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完成课程学习,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不及格成绩记录。

3.申请者需取得学籍一年以上,并已获得本专业毕业总学分40%以上的课程学分。每位开放学生就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奖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休学中;

2.本学年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而受到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及以往所受处分没有解除的;

3.学校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三)特等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在学习和实践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党组织、政府部门、群团组织重要表彰;

2.在读期间,在科研、发明创造、工艺改进、专利、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有典型事迹。

(四)一、二、三等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各方面表现优秀,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乐于帮助学习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习任务。

根据学生各门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低排名决定奖学金等次。(计算公式: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分数)÷课程总学分)。

三、推荐名额

特等奖学金无固定名额限制,择优评定。

各市县开放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人数原则上按分配名额(见附件4)及评选条件推荐,分配名额依据各市县开放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在籍人数确定。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发布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二)各市县开放大学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并将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后报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三)学院按通知要求完成选拔、推荐工作;

(四)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并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布;

(六)学院为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五、报送材料

(一)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并加盖印章);

(二)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加盖印章);

(三)奖学金申请人成绩单(并加盖印章);

(四)奖学金申请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五)奖学金申请人事迹介绍(事迹介绍在800字左右,主要应包括:一张彩色生活照片,在读期间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生活中的优秀面貌及所获奖励情况等),学院将对奖学金获得者事迹进行重点宣传。

各市县开放大学应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将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和扫描版pdf格式、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和扫描版pdf格式、每位申报人的支撑材料电子版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评优材料发送邮箱fengjieyu2022@163.com,命名方式为“市县开放大学+奖学金+姓名”。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5-86265565

电子信箱:fengjieyu2022@163.com

 

附件1: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xlsx

附件2: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4:2022学年教育学院奖学金申请名额分配表.docx

  

江苏开放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