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奖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61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30号)要求,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二、相关要求

 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2)执行。鼓励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组织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 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三、校内推荐工作安排

 (一) 根据教育厅文件,本次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动员符合条件的成果第一完成人积极申报,并认真指导、择优推荐,各学院原则上推荐数量不超过两项

 (二) 请学院于11月1日前报送推荐材料至科技处,包括《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 11月3日前校内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我校推荐数量上限(三类总数)5项遴选推荐成果。

 (四) 11月6日至11月10日对拟推荐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

 (五) 经校内遴选公示通过的成果,其负责人按照申报奖种的申报须知及有关要求,完善申报材料,于11月14日报送通知要求的纸质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8份,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1月15日,学校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11月16日报送教育厅。

 (六)联系人:许广富,联系电话:86265590,电子邮箱:xugf@jsou.edu.cn,办公室:科技处916室。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doc

 附件4.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