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办学系统开展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丁苏怡发布时间:2022-07-11浏览次数:1272

各市、县开大(电大),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和应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办学系统开展两年一次的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评选活动坚持学术道德标准,倡导质量第一,注重成果影响和社会贡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二、评选范围

参评成果须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包括论文集、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申报要求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理论上有所创新,或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应用价值。具体要求如下: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且第一作者应为办学系统在职教职工,每人限报1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2.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申报参评时须附成果摘要,并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应用或批示证明材料。

3.市级开放大学择优推荐5项成果,县级开放大学择优推荐2项成果。

4.所有申报者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规范,对弄虚作假或有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省校各部门汇总申报情况,审核后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校科技处。

3.各市县开放大学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评审推荐,并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将评审推荐材料一并报送省校科技处。

六、报送材料

1.《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

2.推荐参评成果材料一式2份(论文成果需提交装订好的复印件,包括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其他成果需提供原件)。

3.盖章的《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2)。

4.请于9月2日前,将上述申报评审表、参评成果材料、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报送至江苏开放大学科技处902室,相应电子版(以“单位+姓名+题目+学科门类”命名)发送至邮箱:121501983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颜秉姝,许广富;联系电话:(025)86265568,(025)86265590;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902室,邮编:210036。


附件1: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