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大(电大),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和应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办学系统开展两年一次的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评选活动坚持学术道德标准,倡导质量第一,注重成果影响和社会贡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二、评选范围
参评成果须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不包括论文集、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立项课题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参评条件
对申报参评的成果主要从创新性、学术性、成果的理论价值、应用价值和实践效果等方面综合衡量,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成果反映终身教育、开放教育、高职教育、社会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解决终身教育、开放教育、高职教育、社会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有明显成效。
2.学科研究成果追踪学术前沿,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或较强的应用价值。
五、申报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且第一作者应为办学系统在职教职工。
2.研究报告以课题组集体申报,需提交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
3.同一作者,在本单位报送的参评成果中不论排名,只能出现一次。成果“主要合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
4.市级开放大学择优推荐5项成果,县级开放大学择优推荐2项成果。
5.所有申报者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对弄虚作假或有剽窃、抄袭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六、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报送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2.各市县开放大学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所在单位评审推荐,并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各市县开放大学将评审推荐材料报送江苏开放大学科技处。
七、报送材料
1.《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
2.推荐参评成果材料一式2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其他成果提供原件)。
3.《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4.上述材料配套的电子版(推荐汇总表、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参评成果PDF格式)。
八、时间安排
1.请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9月22日之前报江苏开放大学科技处904室,逾期不予受理。
2.省校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并对获奖成果进行公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秉姝
联系电话:(025)86265389
E-mail:1215019839@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邮编:210036
附件1: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