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部门、各学院按照《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国开研〔2019〕1号)(附件1)的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对象为就学校工作要点和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开展的研究,鼓励针对某一研究主题开展持续滚动研究,同一主题资助不超过三次。
2. 本次专项课题为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2项。
3. 申请专项课题需具有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4. 专项课题不设子课题,鼓励各部门联合组建研究团队。
5. 加强文献综述和实践调研,避免低水平重复,产出针对性成果。
二、经费资助
本年度专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预计资助15项左右。
三、结题要求
1. 专项课题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由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成果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
2. 专项课题研究须在约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最长不超过2年。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前后组织专家评审,请于上述月份之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填写《国家开放大学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提交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等,配套电子版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
3. 专项课题应出版著作1部,或在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至少提交1篇决策咨询报告、至少开展1次调研、召开1次专家咨询研讨、举办1次成果公开报告会,上述活动记录须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中该课题下的“项目文件”中。
4. 专著或论文发表须独家注明国家开放大学“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5. 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 请各部门、各学院组织老师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并于8月31日前将4份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eyan@jsou.cn。科技处将组织初评,确定推荐名单。
2. 9月6日前,获得推荐资格的课题负责人根据分发的账号登录http://kyxt.ouchn.edu.cn(科研管理系统),完善个人资料后,点击“通知公告”或“校内项目”中的“申报计划”栏目查看相应内容,上传配套电子版并提交申请。
联系人:颜秉姝;联系电话:02586265389。
附件1: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国开研[2019]001).doc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国开研[2019]001).doc
科技处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