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印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7浏览次数:404

 


                   关于印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12—2013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部门、各办学点:
现将《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据此安排教学工作。2012—2013学年度上学期按20周安排教学,下学期按19周安排教学。暑假须安排学生实践教学不少于两周,具体时间由各系自定。每学期教职工开学和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