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办学体系中开展设立科研平台分中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06浏览:790

苏开大科技函〔2022〕1 号

各市、县开放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办学体系科研一体化建设,提升科研服务地方经济能力,集聚优质科研资源,根据全省办学体系科研工作联席会议及江苏开放大学(以下简称省校)科研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办学体系中开展设立科研平台分中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

分中心由所属单位和省校科研平台双重管理,落实办学体系科研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不断完善办学体系科研工作共研共建机制。

二、规范建设

根据办学体系各校实际情况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条件成熟的市校可申请成立省校科研平台的分中心,有意向的县校可与市校联合申请成立。分中心应遵守科研相关文件规定,与省校科研平台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开展相应科研工作。分中心统一挂“江苏开放大学XX中心XX分中心”牌子,由省校统一制作颁发。

三、相关要求

有意向成立分中心的单位与省校相关科研平台负责人联系(相关科研平台情况详见附件),商定分中心组成人员与研究内容,提交申请成立报告,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江苏开放大学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广富 ;办公电话:025-86265590;工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 邮箱:xugf@jsou.edu.cn。 

 

附件:省校相关科研平台情况表.xlsx

 

江苏开放大学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