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研室: 现将教务处《关于开展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苏城院教务〔2011〕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教研室精品课程负责人根据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 附件:WEBINFOPUB/Upload/关于开展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doc 公共基础课部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二日